根据
一、招生计划
2024年
专业 | 录取方向及数量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选考科目要求 | ||
消防救援方向(4人) | 森林消防方向(1人)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1人 | 物理 | 包含 | ||
1人 | 物理 | 包含 | ||
1人 | 物理 | 包含 | ||
1人 | 1人 | 物理 | 包含 | |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品行。
4.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
5.参加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
6.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
(二)
三、学员待遇和就业
(一)待遇。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二)就业。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形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
四、报考流程
(一)预报名。2024年6月27日8时前,考生通过

2024年
(微信“扫一扫”识别图中二维码)
(二)体格检查。2024年6月27日7时30分,已在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考生可提前对照自查身高、体重、视力等是否达到要求。(1)身高:要求162cm以上。(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3)视力: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合格。(以上仅列举身高、体重、视力的体检标准,并非所有体检项目)。
(三)面试和心理
面试和心理
(四)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4年6月29日18时前结束。考生自行下载《
(五)填报志愿。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
五、注意事项
(一)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
(二)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且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体检机构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按规定进行1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结果公布3日内向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在“阳光下”运行。招生全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专门设立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考生应密切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和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各项招生工作动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六、咨询方式
(一)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电话:0791-86558082(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邮箱:jxxfrsc@163.com
(二)
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邮箱:xfxyzb@163.com
(三)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江西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

江 西 消 防
微 信 公 众 号:
附件:
1.
2.
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附件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
第二条学院招收青年学生(符合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第四条学院于2018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是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教务、队务、纪检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编制并报送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制订招生章程;
(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四)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核复检;
(六)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院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招生计划根据人才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
第五章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条报考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须有明确的生源地,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
第十一条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心理
第十二条学院与
第十三条报考
第十四条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
第十八条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十九条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第二十条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公示。
第七章 复核复检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档案审核、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员待遇和就业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第二十四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
第二十五条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
其中,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对于各类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院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了解。
第三十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邮政编码:102202;
(二)招生网站:https://www.cfri.edu.cn/zs;
(三)招生办公室邮箱:xfxyzb@163.com;
(四)咨询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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