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高考报名时的户籍必须在陕西省;
(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报考
报考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三、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达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对应录取批次分数线以上并有意愿报考的考生,须于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填报志愿,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栏内,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专科”栏内。考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间段,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at.shaanxi.gov.cn)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或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后按要求填写),上传照片必须与政治考察表上照片一致。其中报考
四、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政治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制式表格见附件1、2,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见附件3。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省公安厅政治部确定的比例,即在陕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院校、分科类、分性别确定参加我省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高考结束后,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始进行政治考察。报考除
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提前进行预约。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的报考公安院校公安本科专业考生(含
报考院校 | 时 间 | 地 点 | |
郑州警察学院 南京警察学院 (公安本科专业) | 体检 | 体能测评、面试 | (西安市未央区启源二 路199号,从学校南门 进入) |
6月29日至7月2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 6月30日至7月3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 ||
陕西警察学院 (公安专科专业) | 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 7月8日下午至7月10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 |
省公安厅政治部须于7月4日和7月12日前,分别将公安院校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的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并移交《2024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附件5)和合格考生
五、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其它
2024年陕西省报考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联合省招办会同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相关部门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要求为准。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2.2024年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5.2024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
6.2024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信息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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