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一、招生范围
2024年面向安徽、重庆、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西、内蒙古、宁夏、青海、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1个省份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1.2024年计划招生800人。根据各省份定向就业县数量、师资队伍需求等,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2.招生专业为
四、录取规则
1.“优师计划”为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填报
2.考生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下同)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规则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4.报考
5.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6.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身体条件须符合我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
8.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9.“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10.入学后,“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计划”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五、学生培养
珠海校区是
珠海校区着力建设成为我国卓越
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七、就业服务
“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
服务期内,可申请参加
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咨询邮箱:zsb@b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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