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2215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十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1.学校面向全国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院校代码、招生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收费及公示:①各专业学费标准6200-9000元/生/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500-10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qipc.edu.cn/)、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
报考
4.专业确定: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顺序志愿模式:按投档成绩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4)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5)艺考类(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6.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7.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
第十六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三)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大一下期、大二、大三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生/期,二等奖500元/生/期,三等奖300元/生/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6000元/生/期或400-24000元/团体/期(分多档)。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
招生电话:023-61879050,61879051
学校网址:http://www.cqipc.edu.cn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cqgzyzsb
考生可通过登录
第十九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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