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乡村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初中
招生专业为:
(二)本科层次小学
招生专业为: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
(一)本科层次初中
(二)本科层次小学
三、培养模式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小学
四、培养经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小学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学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xx.cs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
(二)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4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办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初中、小学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户籍造假或6月7日后跨市州迁移户籍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本科层次初中、小学
(四)投档录取
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本科层次初中、小学
(五)签订协议书
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
《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七、相关政策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八)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体)局应汇总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填写《2024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八、本文所有内容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南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安沙万花园路9号(北校区)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731-84036198
附件1:2024年

附件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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