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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校区组织申报202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的通知

|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2327

盘锦校区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第十七次教育教学研讨会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大连理工大学新时代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的通知》,盘锦校区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现启动202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改项目申报

1.各学院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组织申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立项项目、辽宁省教育厅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项目指南内不同类型的项目不得兼报。

2.申报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必须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并且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与在研的教育部、辽宁省、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

3.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立项指南,根据申报条件、申请资助类别填写《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填写附件2请在资助类别处标注“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或“专项项目(含具体类别)”,并填写立项指南编号。

二、申报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4月24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以及《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iwei44023@dl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G01行政服务办公大厅-24号窗口

2.根据提交的材料,校区将组成评审组,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联系人:杨浩铭,魏巍;电话:26319502631949

地点:G01行政服务办公大厅-24号窗口Email:weiwei44023@dlut.edu.cn。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教材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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