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实际情况,为做好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授予学位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0 | 二年 | 5000 |
注:
二、学习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二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依据我校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
3.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应是
四、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2024年6月11日至21日期间将下列5类材料以“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包,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见“十一、附则”)指定窗口处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模块,填报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截止日期后发送的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带有照片的《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
(4)盖有教务部门公章本科毕业成绩单。
以上4类材料均要求对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成PDF文档或图片形式,清晰完整。
(5)报名考生须同时填写考生信息表(见附件2,保持原文件格式不变)。
(二)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报考条件,学校在2024年6月21日至23日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审核通过名单将于2024年6月24日前在
六、组织考核
学校将组织二级学院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本科期间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体现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记为考核成绩。
七、录取
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于6月27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八、入学报到
录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发放
录取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进行学籍注册和办理入学手续,同时核验报名时提交的前4类报名材料原件。
九、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
学校监督电话:0451-88028205
十、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入学学生在资助、收费标准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十一、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邮政编码:150050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28842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hl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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