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14号)、《关于做好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及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4]69号)要求,学校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范围
只招收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和色弱学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进行查询。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考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24年6月2日-6月5日8:30—19:00和6月6日8:30—15:00,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下载填写申请表
登录
(三)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
3.考生本人身份证;
4. 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开具)、大学
5.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6. 考生毕业证、学位证;
7. 考生学历、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
6月6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1、2、4项原件及第3项复印件报送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
五、考试形式
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一)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对成绩、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外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等级高的考生(以425分认定为通过等级考试),对于外语等级相同的优先录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依据考生报送材料,择优录取。
(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
七、入学及在校培养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具体事宜见《
(二)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位教学安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八、学制及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及《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住宿费收取标准
(一)住宿费收取标准
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住宿费标准如下: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单位:
咨询电话:0416-3675051 3675052
联系人:王老师
学校网址:https://www.jzmu.edu.cn/
电子邮箱:zsjyc@jzmu.edu.cn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特殊情况我校不能提供住宿,学生需自行解决;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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