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
英文名称:Lanzhou Petrochemical University of Vocational Technology
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西固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西固西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539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新区贺兰山大道北段1169号
白银校区: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53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
办学类型: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层次:职业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四条 学历证书
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章程、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科、专升本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在
第十三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各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自治区)发布的高考招生录取政策实施。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专科考生,将发放由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根据甘发改价格〔2022〕370号文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费收费标准分别为:工科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
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标准,800-1100元/人•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住宿安排
住宿条件:我校学生住宿均为6人间或8人间,被录取考生报到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校区安排:
西固东校区:
西固西校区:石油
新区校区:
白银校区: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学年;(2)学校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6)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照《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成绩等方面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编:730060
学校网址:https://www.lzpuv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jc.lzpuvt.edu.cn/zsxxw/
联系电话:(0931) 79416137941364 7941662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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