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七条 学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含)至105%(含)之间,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级教育主管单位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类的阿里巴巴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填报志愿采用单独的院校和专业代码,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只录取填报我校相应院校及专业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与其他类别的考生交叉调剂。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志愿顺序: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普通类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并兼顾专业志愿顺序,执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按照进挡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规则进行排序;如同分排序仍相同,依次比较其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排序靠前者。学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艺术类专业(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面向农村及原贫困
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满分值的46.666%,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第二十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各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大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 学校
2.符合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若有意向赴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就读的,必须完成项目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并通过考核,且符合贝德福特大学入学要求,在大四时可赴英方交流学习一年。学习一年期满,通过贝德福特大学考核且达到两校学分互认要求的,将同时颁发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助学与就业
1.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 学生毕业后到我省艰苦边远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it.edu.cn/zs/)上予以公布。
第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211608
监督电话:0851-88925376
传真号码:0851-88210525
学校网址:http://www.git.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安大学城博士路
邮 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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