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藕塘钱藕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各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与实施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除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为:以高考成绩为主,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和江苏省外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根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确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确定)。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藕塘钱藕路1号。(邮编:214153)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510-85811518
微电子学院: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学院:18762621231;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19850137139;
商学院:18762621233;
士官学院:15949212552。
招生传真:0510-85812303
电子信箱:zjb@js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3292005
招生监督邮箱:jw@js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xx.js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官网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由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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