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
二、报考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报考类别: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学 制: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三、招生方式和原则
(一)招生方式
(二)招生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
8.通过
9.在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
11.通过廉政研究院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生应为党政机关、高等院校、
五、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申请考核制”招生原则及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详见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6份双面打印,另需单独提交PDF版)。
4.考生(含军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
12.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纸质版1份及PDF版,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3.廉政理论基础和廉政实践经历佐证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在职证明(详见附件4)。具有廉政理论基础的考生,须提供课题立项书或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4.《
见附件5,需亲笔签名)。
15.
提交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如下:
※纸质版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以上申请材料顺序排列。
※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除第3项和第12项以外,其他按照先后顺序扫描原件(非复印件)形成1个PDF文件,第3项研修计划和第12项硕士学位论文需分别形成单独的PDF文件,上述3个PDF文件连同《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6)一并发至报名邮箱。电子版材料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网上报名编号+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考生须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以EMS快递(快递邮戳截止日期为5月23日)邮寄到研究院办公室,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原件扫描件)于5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发至邮箱jlu_lzzx@126.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 系 人:密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801
(二)资格审核(材料评议)
(三)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获得核准后,拟录取名单将在“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八、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廉政研究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研究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九、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
十、其它事项
(一)
(二)凡与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请考生及时登录
(五)廉政研究院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
十一、若国家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廉政研究院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三、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
附件1.
附件2.
附件5.
附件6.
2024年5月9日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