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江苏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二)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不含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艺术(音乐、
(三)由于
二、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在江苏省投放普通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计划的同时,另外投放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代码、招生大类及计划等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经教育部批准,
(一)经管学院:
(二)理
(三)人文社科学院:
(四)
(五)
(六)经管学院、理
三、专业招生方案
(一)
(二)
(三)
· 选择就读
· 选择就读
· 有意向申请双主修2+2项目的学生:在志愿填报期间或大一选课前提交申请,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获选的学生将在四年间修读
填报的试验班大类 | 包含学院/专业 | 选科要求 |
经管学院 | 历史/物理+任2门 | |
人文社科学院 | 历史/物理+任2门 | |
经管学院、理 | 物理+ |
注意:
鉴于我校实行大类招生模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编印的《江苏招生考试》(2024年招生计划专刊)中
经管学院开设的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已开放,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官网“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ugapply.cuhk.edu.cn)进行注册,按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7:00
(三)报名材料:
1.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截图、盖有中学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2项材料任1即可);
2. 高中成绩单:包含高一高二年级4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三年级2次以上校级/市级/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年级排名及年级人数等,须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
3.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4.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非必要)。
学生在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必要时,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获得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通过材料审核,即有资格参加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2024年5月下旬,登录“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填报高校志愿及顺序。
(二)考试确认: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按照我校的通知指引,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确认流程。
(三)入学
(四)入围名单公示:入学
(五)志愿确认: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出分后登录“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我校综合评价志愿确认。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科类对确认我校综合评价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名,以计划数的1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拟录取名单公示的考生,无需填报高考志愿。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拟录取考生的投档。我校将依据录取办法完成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能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高考志愿的填报及录取。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17:00
(二)初审结果公布:5月下旬
(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5月31日前
(四)考试确认及缴费:6月1日前
(五)入学
(六)入学
(七)入围名单公示:入学
(八)志愿确认:高考出分后
(九)拟录取名单公示:高考提前批投档前
七、录取办法
(一)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入学
(二)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入学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比60%)+入学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考生高考分数的60%比例计算;入学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政策性加分:符合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加分,学校予以认可。
(三)录取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九、收费标准
学费: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生•学年
十、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置各类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可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十一、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信息: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咨询邮箱:admissions-zp@cuhk.edu.cn
学校网址: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会议楼Ⅰ九楼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十二、附则
本简章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大学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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