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办学精神,坚持“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综合性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
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46个(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科专业34个,涵盖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并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学生创设了良好的就创业环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4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英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国际人才,在
学
学校专业设置适应当下社会需求,切合学校发展,涵盖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学校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五条办学地点:
(一)绵阳校区: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
(二)梓潼校区: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办学地点 |
1 | 120202 | 绵阳校区 | |
2 | 120210 | 绵阳校区 | |
3 | 120401 | 绵阳校区 | |
4 | 120601 | 绵阳校区 | |
5 | 120903 | 绵阳校区 | |
6 | 130201 | 绵阳校区 | |
7 | 130201 | 绵阳校区 | |
8 | 130201 | 绵阳校区 | |
9 | 130204 | 绵阳校区 | |
10 | 130301 | 梓潼校区 | |
11 | 130305 | 梓潼校区 | |
12 | 130307 | 梓潼校区 | |
13 | 130309 | 梓潼校区 | |
14 | 130310 | 梓潼校区 | |
15 | 130401 | 梓潼校区 | |
16 | 130501 | 梓潼校区 | |
17 | 130502 | 梓潼校区 | |
18 | 130503 | 梓潼校区 | |
19 | 130504 | 梓潼校区 | |
20 | 130505 | 梓潼校区 | |
21 | 130508 | 梓潼校区 | |
22 | 020302 | 绵阳校区 | |
23 | 050103 | 绵阳校区 | |
24 | 050201 | 绵阳校区 | |
25 | 080410 | 梓潼校区 | |
26 | 082803 | 梓潼校区 | |
27 | 082804 | 梓潼校区 |
第六条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学生按进入班级同班学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四条学生进校后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一)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621000;
(二)梓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622150。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8035(教学
第十九条本简章由学校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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