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有电工电子、计算机、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实施具体招生工作,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天津市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本科“
第六条 院校志愿投档以及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定和加分政策。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八条 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九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我校非
第十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政策及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21】15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学校中职升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天津市和我校相关资助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奖学金的设立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
学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tjrac.edu.cn
电话:022—68579988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邮编: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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