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为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五条 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2021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有关报考条件,须完成2021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填报我校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第六条
第七条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参考书目等内容详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将考生文化课成绩*50%和专业课成绩*2.25*50%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退役考生和推免生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科目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科目顺序为“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我校非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对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我校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等三十余种。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的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tjrac.edu.cn电话:022—68579988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邮编: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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