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六、学校简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第七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
第九条 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 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
第十三条 已被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五章 复试与复查
第十四条 珠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录取学生进行复查。对体检等方面复查不合格、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
第十七条 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珠江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十八条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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