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
第一条 学校全称、性质、学校地址
1.学校全称: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制:三年
5.学校地址: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满足福建省听障特教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保障考生与学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完善学校办学特色和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2.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1.单独招生工作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
第四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福建省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听障特教毕业生、中职应(往)届听障特教毕业生。
2.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没有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生活能够自理,道德品质良好的听障毕业生。
3.体检:需在当地县(市)高招办指定医院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考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 报名及资格确认
1.申请报名:考生本人持当年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表、身份证、体检表、残疾证原件到考生所在学校报名。
2.资格确认:
(1)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办理身份确认手续;
(2)考生所在学校将考生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体检表原件、学历毕业证或学历毕业证明寄至
第六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 次 | 人数 | 备注 |
3 | 专科 | 20 | 1.考生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两门专业课考试。 2.按有关文件精神,学费、住宿费等由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州市财政局负责。 | |
3 | 专科 | 20 | ||
合 计 | 40 |
第七条 考试科目、分数构成
文化、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文化综合(语文、数学)。
(2)考试形式:笔试。
(3)分值: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
2.技能课考试
(1)考试内容:
(2)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3)分值:技能课考试满分为200分。
第八条 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若同一专业志愿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拟录取考生中若有放弃录取资格,则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逐一递补。
第九条 日程安排
1.2024年2月26日-3月6日,考生报名。
2.2024年3月15日-19日,报名资格确认。
3.2024年4月27日上午,文化综合考试。
4.2024年4月27日下午,技能考试。
5.2024年6月2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第十条 学历证书
单独招生录取的听障生,学制三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毕业要求,由
第十一条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听障生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面向听障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
3.考生个人向学校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
第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
第十三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邮编: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1619
0591-8376046683760662 8376066983760899
投诉电话:0591-83761211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fvti.cn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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