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
第三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院简介:学院成立于2004年,现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协调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依据国
第十条 我校的外语教学语种为
第十一条 我校计划内招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招生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志愿数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时,在政策允许情况下,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政策不允许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任何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抄送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对在校大学生的各种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800元/生/年]或[2800元/生/年];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另外,学院还设立了“镐京成长”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四级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 网址:www.kdhj-edu.net 邮箱:kdhjzb@163.com
电话:029-38191751、38191752 传真:029-38191750
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编:712046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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