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7年8月24日接到市医保中心下发的《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192号文件),文件规定,2017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标准较2016年度市社保发【2016】33号文件缴费标准有所改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缴费标准:2017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630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各级财政补贴47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贴580元。(即在校学生参保缴费160元,低保重残学生参保缴费50元) 二、待遇享受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注意事项:(一)新学期开始后进行新生参保和老生续保。 (二)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联网,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上不再贴花。附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192号文件)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医保管理中心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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