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我校2022年将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最终批准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降)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在校满一年但未修满年限的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招生对象
(一)招收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
报名时间:6月20日9:00——7月20日17:00。
(二)提交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至phzs@peihua.edu.cn: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无误、彩色,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材料者,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
1.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2.考核时间:7月23日-7月25日;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水平、
(五)录取
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将于7月底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
五、入学管理
(一)报到
学生按照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提前向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现场核验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学籍复查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收费标准
收费参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资助政策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特困3800元/年/人和一般贫困2800元/年/人两档执行。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报考我校第二学位
(三)本简章由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www.peihua.cn 咨询QQ:800002210
附件: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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