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http://www.xync.edu.cn/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七条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本科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艺术类专业相同分数及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新生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际之间经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对招生计划做适量调整。
第十三条对于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按照各自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选考科目执行,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该省教育考试院的政策规定执行。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第十四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按照分数分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位次进行专业录取参考;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语文、数学、
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除
2.
第二十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在文化课过省统考分数线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统一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第六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