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与国内外15所高校合作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被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列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5个二级学院和国际
学校重视内涵发展,拥有中国语言
二、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授予学位 门类 | 学制 | 联系人与 联系电话 |
人 | 050101 | 60 | 二年 | 潘老师 0913-2133008 |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40 | 二年 | 康老师 0913-2133074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6 | 60 | 二年 | 张老师 0913-2135210 | ||
经济与 | 120203K | 40 | 二年 | 肖老师 0913-2133019 | ||
物理与电气 工程学院 | 080714T | 40 | 二年 | 李老师 0913-2133048 | ||
计算机学院 | 080901 | 40 | 二年 | 孟老师 0913-2133965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2022届)毕业生以及2021、2020、2019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打开
五、提交材料
报名结束后需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清晰电子版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打压缩包(大小在50KB以内)于2022年6月10日前发送至招生办邮箱(wnsfxyzsb@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虚假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6.本人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7.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证件照(大小在20KB至40KB间,扩展名为JPG)。
六、考核程序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并于2022年6月18日前在
2.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wnsfxyzsb@163.com邮箱。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2022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学杂费及奖资助
1.学费标准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2.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十、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一、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913-2136900, 2133210
招生信息网:http://zsb.wnu.edu.cn/
学校邮编:71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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