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21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
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规模由学校招委会讨论后提交
第十六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文理科: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投档及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行德育劳动课制度,把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为在校学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三十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51-3985777、3985888 传真:0351-3985510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
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
网址:http://www.jzxy.edu.cn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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