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我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邮编:250104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成立时间: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
学院简介(BRIEF INTRODUCTION)
学院设有
学院秉承“天道酬勤”的校训、“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现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经典同行,启迪智慧,润泽生命,提升学生素养,进德修业,创造幸福智慧人生。
学院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构建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坚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学院将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育人质量,办出特色,培养德才兼备、有文化涵养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启迪智慧滋养心田】(ENLIGHTEN THE WISDOM NOURISH THE MIND)
学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提出的“传统文化进校园是中国人的首要任务,是固本工程、铸魂工程、打底色工程”精神,将传统文化融汇到课程体系中,先后开设书法、中医、武术、太极、国画等传统文化课程,贯穿各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孝亲尊师教育等,使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学会感恩,学会合作。关注学子生命成长,用爱唤醒爱,养心育德,养德育能,师生坚持每日一小时诵读《论语》、《大学》、《中庸》、《孟子》、《老子》等国学经典,提高道德素养,促进全面发展。学院设立“国学经典德慧奖学金”六百万元,对包本背诵国学经典的学生予以奖励。
学院倡导每天一小时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开展
校训——天道酬勤
育人理念——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现代精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办学使命——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
人才培养目标——德才兼备、有文化涵养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专家治校名师执教】(EXPERTS ADMINISTRATION FAMOUS TEACHERS COACHING)
学院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共谋教育大业,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科学决策,推动学院健康发展。学院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师资,学院从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超过90%。
【多元合作开放办学】(MULTIPLE COOPERATION OPENRUNNING)
校企合作开通绿色就业通道: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政府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海尔集团、浪潮集团、山东千佛山医院、
订单培养协同育人:学院实施校企共建工程,已与浪潮集团、北京新天亿教育集团等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开设“浪潮班”、“海尔班”、“润华班”、“佳怡
合作交流提高办学水平:学院积极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韩国高丽大学、菲律宾远东学院等多个国家和
【和谐家园健康成长】(HARMONIOUS HOMELAND HEALTHY GROWTH)
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院组织开展琴、棋、书、画、传统武术、舞蹈、瑜伽、健美操及各种球类活动,组建了大学生艺术团、志愿者协会、国学社等社团,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职业技能大赛、
第三章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学院专升本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040106 | 100 | |
080208 | 80 | |
081001 | 80 | |
120202 | 90 | |
080903 | 100 | |
合计 | 450 |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专升本录取原则: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 4 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 4 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奖助学金政策(SCHOLARSHIPS ANDGRANTSPOLICY):
1.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
2.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4.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5.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6.鼓励包本背诵《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等国学经典,并设立奖学金。
学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普通间1000元/年/人,空调间1500元/年/人。
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校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证书颁发:
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
第八章附则
学院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8827076688270866
传真:0531-88260886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城际班车BRT-971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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