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
第六条 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七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沿革及批准时间:学校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
第九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115.6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91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84.33万册,
学校建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项目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黄大年式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设立学生社团95个,积极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校园文化品牌,拓展素质教育的空间。近三年我校学生在50余项学科专业及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18项,其中国际级三等奖1项,国家级一等奖3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9项,省级一等奖107项,二等奖134项,三等奖214项。
学校重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法国蓬图瓦兹大学、韩国平泽大学等国外39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学校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以“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传播文明,探求新知,培育英才,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规章,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考试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本科 | 70 | 山东省 | |
本科 | 40 | 山东省 | |
本科 | 30 | 山东省 | |
本科 | 30 | 山东省 | |
本科 | 30 | 山东省 | |
本科 | 30 | 山东省 | |
本科 | 30 | 山东省 | |
本科 | 30 | 山东省 | |
专科 | 70 | 山东省 | |
专科 | 50 | 山东省 | |
专科 | 40 | 山东省 |
说明:以上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报考人数适当增减。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专业考试要求
(一)
1.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
3.报考我校
4.合格证发放:我校根据联考平台实施方案要求发放符合我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证。合格证打印发放时间将于联考成绩公布后在学校招生网通知。
(二)
报考我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提档比例:依据省教育厅或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
2.
3.
4.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工作结束后,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的录取结果及时通过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鲁价费函〔2017〕50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1300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化的“奖、助、贷、补、免”资助体系。
设立“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奖励和资助,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长效服务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普通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31966963196209
传真:0537-3196209
学校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 邮编:273155
学校网址:http://www.jn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nxy.edu.cn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