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无语种限制。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 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502 | 4年 | 3-8年 | 艺术类文理兼招 | 物理 | 29500 | ||
2 | 130503 | 4年 | 3-8年 | 艺术类文理兼招 | 物理 | 295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2.宿费收费标准: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招生,按物理、历史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需取得生源所在地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招生。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省(区、市)按照综合成绩的“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
4.投档成绩相同的艺术类考生
非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不分文理)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
采用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1-62511060、0411-62511061、15542508556、13941126225
学校网址:http://www.lshhxy.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lshh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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