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7.2;专任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六、国际交流合作
1.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如果选择“2+1+1”模式,学生在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完的美方课程和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平均绩点达到2.0),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者,可获
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
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该项目前三年须在
3.中外学分互认项目是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推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同意开展的国际交流项目,项目专业为
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且
七、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调整。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艺术类、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
我校各专业在辽宁省将按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
(2)其他省份: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3)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且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
(3)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专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分和30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2023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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