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
2.
所有专业新生办学地点在旅顺口校区;部分专业高年级学生办学地点将根据学校实际办学需要,安排到沙河口校区。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2.1万平方米(约合12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1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
二、招生计划的特别说明
(一)学校经过对人才需求市场的分析、预测,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
(二)预留招生计划占比为不超过总规模的1%,主要用于同分考生录取和生源质量调控;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质量好的
(三)有语种限制的专业
1.
2.
(四)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位 门类 | 学费(元/生·学年) | 备注 |
1 | 050201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520 | |||
2 | 050207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520 | |||
3 | 070101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280 | |||
4 | 070102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120 | |||
5 | 0703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6 | 0801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7 | 0802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8 | 080201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280 | |||
9 | 080201H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0 | 中美合作办学 | ||
10 | 080201H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0 | 中俄合作办学 | ||
11 | 080203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 |
| ||
12 | 080203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200 | |||
13 | 080204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14 | 080205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15 | 080207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16 | 080207H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0 | 中俄合作办学 | ||
17 | 0803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 |
| ||
18 | 080301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200 | |||
19 | 0804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 |
| ||
20 | 080411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21 | 0806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2 | 0807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3 | 0807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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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80703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5 | 080717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6 | 0808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7 | 080802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8 | 080803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29 | 0809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30 | 0809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12000 |
| ||
31 | 080910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800 |
| ||
32 | 0810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500 |
| ||
33 | 081001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400 | |||
34 | 081001H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0 | 中美合作办学 | ||
35 | 081001H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0000 | 中俄合作办学 | ||
36 | 081304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37 | 0818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38 | 0818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39 | 081802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280 | |||
40 | 081806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41 | 0825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500 |
| ||
42 | 0829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3800 |
| ||
43 | 120102 | 五年 | 四到八年 | 理工 | 11280 | |||
44 | 120108T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500 |
| ||
45 | 1202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文史/理工 | 4000 |
| ||
46 | 120203 | 四年 | 三到七年 | 文史/理工 | 4000 |
| ||
47 | 120203H | 四年 | 三到七年 | 文史/理工 | 35000 | 中澳合作办学 | ||
48 | 1206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文史/理工 | 4200 |
| ||
49 | 120602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 ||
50 | 120701 | 四年 | 三到七年 | 理工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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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30310 | 四年 | 三到七年 | 艺术文/理 | 10000 |
| ||
52 | 130504 | 四年 | 三到七年 | 艺术文/理 | 10000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部门批准或学校的最新规定执行,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每人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2750元,由省财政厅分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两次发放。
以上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按《
B.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根据《
C.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设立“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30%以上。
2.助学贷款:
学生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多元化,助贫育人两手抓。建立“奖、贷、助、补、减”五维一体的资助体系,有效缓解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解除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学生“励志助学、感恩奋进”。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设立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具体如下:
1.学校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
2.学校与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合作举办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
七、录取办法说明
(一)
(二)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四)执行国
(五)实行平行志愿的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
(六)普通类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特殊说明除外),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
3.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专业安排。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
(七)“五年制”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对考生高考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九)我校艺术类招生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1.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 ,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 ,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分科类按普通类专业同分标准进行录取。
(十)2020年我校招收“辽宁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十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
(十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辽宁省高职升学或中职升学考生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办公部门:
邮政编码:116028
咨询电话:(0411)84106239
办公电话:(0411)84109197
招生网址:http://recruit.djtu.edu.cn/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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