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
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办学历史】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
【核心理念】学校以“实·化”为核心理念,以“锲镂金石修身诚化”为校训,以“授人以渔化人以德”为教风,以“厚德砺能知行合一”为学风。
【机构设置】现设石油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中国版图几何中心——金城兰州,学校建筑面积35.96万平方米,建有60个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实验实训室,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知名企业建有173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资产净值超过10.1亿元,各类实训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25亿元。学校馆藏图书154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82.7万册)。
【师资队伍】学校有专任
【专业建设】按照“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能交流、学生有发展”的办学思路,学校围绕中国特色高水平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努力培育“特色化、信息化、国际化”的育人品牌,全力推进“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学校围绕产业办专业,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形成了产业全链条人才供给体系,学校有石油
【人才培养】学校秉承“遵循规律,追求特色,产教结合,突出技能”的办学理念,传承“铁人精神”,弘扬工业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全国高职优质校,为甘肃职教提供示范和样板,成为欠发达
【招生就业】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可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为6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名,“十三五”期间,年均成人教育和短期
每年以中石油、中石化、万华
【国际合作】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抢抓石化产业快速发展机遇,主动服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建设和承揽工程的国内企业。为恒逸文莱PMB项目培养和输送了120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联合开展中-文“1+1+1”恒逸石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53人,该项目入选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是共建“一带一路”旗舰项目。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星级示范学校’”“2009年中国十大最具特色高职院校”“2010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首批‘1+X’试点院校”“甘肃省2017年思想文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安排考务。具体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8:00至4月7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综合评价的考生不再缴纳考试费用,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五、考试方式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普通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2021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普通招生专业) | ||||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1 | 石油 | 470204 | 三年 | |
2 | 石油 | 470202 | 三年 | |
3 | 石油 | 470208 | 三年 | |
4 | 470210 | 三年 | ||
5 | 430201 | 三年 | ||
6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460202 | 三年 | |
7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510103 | 三年 | |
8 |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 510202 | 三年 | |
9 |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 510201 | 三年 | |
10 |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 510102 | 三年 | |
11 |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 510205 | 三年 | |
12 |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 510207 | 三年 | |
13 | 530605 | 三年 | ||
14 | 530302 | 三年 | ||
15 | 530302 | 三年 | ||
16 | 530701 | 三年 | ||
17 | 530802 | 三年 | ||
18 | 汽 | 500211 | 三年 | |
19 | 国际 | 570201 | 三年 | |
20 | 国际 | 570202 | 三年 | |
21 | 国际 | 570203 | 三年 | |
22 | 420301 | 三年 | ||
23 | 440301 | 三年 | ||
24 | 440303 | 三年 | ||
25 | 450203 | 三年 | ||
26 | 480302 | 三年 | ||
27 | 480304 | 三年 | ||
28 | 480303 | 三年 | ||
29 | 510204 | 三年 | ||
30 | 510204 | 三年 | ||
(二)现代学徒制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为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针对性。2021年我校在综合评价录取阶段拟与10家优质企业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招生与人才培养。
2021年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 | |||||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合作企业 |
1 | 石油 | 470204 | 三年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 | 石油 | 470204 | 三年 |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 |
3 | 石油 | 470202 | 三年 | 山东京博石油 | |
4 | 石油 | 470208 | 三年 |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 |
5 | 石油 | 470206 | 三年 | 浙江石油 | |
6 | 4702 | 三年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7 | 4702 | 三年 | 新疆中泰 | ||
8 | 470210 | 三年 | 新疆新业能源 | ||
9 | 470210 | 三年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4601 | 三年 |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11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460202 | 三年 |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12 | 汽 | 500211 | 三年 |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 |
13 | 480302 | 三年 | 北京盛通 | ||
备注:
1.2021年现代学徒制招生录取与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同步进行。
2.录取考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3.在联合培养过程中,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专业学生如未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约定的要求,将取消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大类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2021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大类招生专业) | ||||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1 | 4702 | 三年 | ||
2 | 4601 | 三年 | ||
3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4603 | 三年 | |
4 | 汽 | 4607 | 三年 | |
(四)联合办学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中加合作办学
备注:
(1)联合办学培养招生录取与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同步进行。
(2)录取考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七、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报名时即4月1日-7日同步填报,征集志愿4月18日填报。
八、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
(二)录取
1.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于4月15日至4月17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19日进行。4月20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20日至4月22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已被综合评价录取和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九、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要求
(一)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十、录取结果查询及确认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考生在公示期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待确认结束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结果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lzpcc.com.cn/)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
监督电话:0931-7941578。
十三、日程安排
综合评价招生日程安排:
内容 | 时间 |
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 4月1日8:00至 4月7日18:00 |
录取时间 | 4月15日至4月17日 |
征集志愿报名时间 | 4月18日 |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 4月19日 |
公布录取结果 | 4月20日 |
确认录取结果 | 4月20日至4月22日 |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政编码:730060
学校网址:http://www.lzpcc.com.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lzpcc.com.cn/
联系电话:(0931)7941284794179479416267941613
传真:(0931)7941364
微信公众号:shzsjy
说明: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为准。
3.本章程由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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