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国标代码:13820
四、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五、邮政编码:750105
六、学校简介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秉承“明德善思、求实敏行”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守立德树人的初心使命,立足西北民族
学校师资队伍强,社会认可度高。
七、就业优势: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名列全区高校前茅,曾被国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用人企业对人才需求情况,制定2024年分专业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并按照宁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一览表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
(1)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
第四章 录取及报到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宁夏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九条 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学校
第十条学校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相应类别录取最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大类技能
技能拔尖人才中职升本免试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人数及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学校应用型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学校专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应用型本科专业免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由学校单独组织综合考察后择优录取;申请专科专业免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学校可免试录取。未被学校免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文化基础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凡被录取的学生均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6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希望毕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50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免利息助学贷款,每生每年16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持《录取通知书》咨询本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宁夏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高职(专科)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报考“
※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 http:// www.ycu.com.cn
联系电话:0951-8409260 8409382 8409201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王太堡 (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109国道旁,银川公交312路到银川大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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