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我省艺术类统考已涵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
2.我省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的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在湘招生录取时,可组织校考,使用校考成绩。上述高校以外的来湘招生本科高校不得组织我省
3.音乐类、舞蹈类、
4.2022年各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将于2022年1月15日左右统一公布,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高考“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
报名缴费指定系统: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2)移动端APP:“潇湘高考”(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
二、专业统考安排
(一)音乐类
1.普高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报考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于2021年12月19日至30日统一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视唱以及
2.职高音乐类
职高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二)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
|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基本功 | 45% |
| 2 | | 40% |
| 3 |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 15% |
报考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21年12月19日至30日统一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基本功
(三)
1.普高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写8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市(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以市州为单位,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随机编排考点,考试所需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12月4日,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3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场,但不能进入考室。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3)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须按照高考保密要求选派相关考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于12月2日下午到我院报到领取相关考务资料。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按照我院的时间安排将有关考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
2.职高
职高
(四)服装类(职高)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服装设计140分(考试时量180分钟)、服装纸样设计14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工艺11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满分39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服装类(职高)专业考试于2021年12月4日至8日在
考试所需

(五)
1.考试科目及分值
| 考试科目 | 分值 |
| 形体测量与观察 | 120分 |
| 形象气质与上镜 | 60分 |
| T台 | 12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六)编导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80分 |
| 影视作品分析 | 120分 | ||
|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
(1)编导类
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12日,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11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场,但不能进入考室。“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科目开考15分钟(12日上午9∶1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影视作品分析”科目开考前15分钟(12日下午14∶1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
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9日至11日,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面试设在
面试时考生可化淡妆、穿生活装或正装,不得穿着各类演出服装、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不得在各类道具上加入装饰;舞蹈类才艺展示,考生可穿各类
(七)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50分(演唱40分、台词70分、形体展示4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八)书法艺术和书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一)90分、书法临摹(二)90分、书法创作12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书法艺术和书法

(九)
1.考试科目及分值
| 科类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 | 50分 | ||
| 回答考官提问 | 40分 | ||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100分 |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安排:①面试考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②笔试时间统一为12月5日上午9:30~11:30(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下午14:30~16:30(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科目开考15分钟(5日上午9∶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影视作品分析”科目开考前15分钟(5日下午14∶1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须在12月4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场,但不能进入考室。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点内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
(二)切实做好艺术统考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
广大考生要增强防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考试前,考生要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和要求,尽量不要出省,在外地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试前十四天返回湖南省,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卡、行程卡绿码。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湘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要根据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公布栏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
(四)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
四、其他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点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
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
一、违规行为认定程序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见附表1)及《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考生联)》(见附表2),对考生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考生违规事实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由两名以上监考员和考点负责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记录的内容,将存根联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若考生不配合签字的,须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说明事由,签字后的告知书(存根联)与考生违规材料一起交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或考点)汇总后,逐级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联交由考生本人收存。
2.省教育考试院在审看考试视频监控录像时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将考生违规时段的录像予以保存,并如实记录违规考生相关信息和违规事实。省教育考试院将违规考生相关信息及视频录像下发给相关教育考试机构,经核实违规考生相关信息后,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及《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考生联)》。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应尽快通知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签收告知书,并将存根联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若考生(或考生法定监护人)不配合签字的,须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说明事由,签字后的存根联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逐级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联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收存。如果考生本人不来现场签收的,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考生,并将有效告知签字后的告知书(存根联)逐级汇总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
3.在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考生违规行为,由省教育考试院记录汇总违规考生信息和违规事实,其认定和告知程序按第2条的办法执行。
二、违规行为处理程序
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在签发处理文件前,省教育考试院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相应处理,并通过正式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处理文件,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样式见附表3)一式两份,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处理事实根据和
3.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送达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份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若考生(或考生法定监护人)不配合签字的,须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说明事由,签字后的决定书留存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另一份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收存。如果考生本人不来现场签收的,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采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考生,并将有效送达签字后的决定书留存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4.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由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
2.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考生联)
3.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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