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
第三条 学院的主办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13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为:学制五年:
第九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
第十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学院各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xxxy.hnctcm.edu.cn/。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学费除
以上收费参照2012年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此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对贫困学生按国家政策进行帮困助学和勤工助学。湖南省现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第六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院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邮 编: 410007
联系电话: 0731-85381080 (兼传真) 85381219
E-mail: hnzyydxxxy@163.com
网 址:http://xxxy.hnctcm.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最新文本为准。
二〇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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