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我校开展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我校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第七条 学校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八条 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附后。
第十条 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填报志愿时,考生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
第四章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二条 命题与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
(二)考试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有学业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原则上依据折算后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2021年我校专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专科:艺术类1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
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奖学金:
(一)本科生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
2.一等奖学金1500元;
3.二等奖学金1200元;
4.三等奖学金800元。
(二)专科生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
2.一等奖学金1200元;
3.二等奖学金1000元;
4.三等奖学金600元。
②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助学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人(无利息)。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或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
第二十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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