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城建学科特色鲜明,开办有56个本科专业,2个职业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法、艺等八大学科门类。设有土木与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特色专业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特色专业7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2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6个、虚拟
学校先后通过教育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5个专业通过住建部高等教育专业评估,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重点立项建设单位。与20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学校获批河南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为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②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
③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报考。
④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
学校今年共计有11个专业招生,详细列表如下: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学位 | 计划数 |
1 | 二年 | 50 | ||
2 | 二年 | 200 | ||
3 | 二年 | 50 | ||
4 | 二年 | 50 | ||
5 | 二年 | 50 | ||
6 | 二年 | 50 | ||
7 | 二年 | 50 | ||
8 | 二年 | 50 | ||
9 | 二年 | 50 | ||
10 | 二年 | 50 | ||
11 | 二年 | 50 |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6月3日8:00至6月10日18:00.
考生可在
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生办官方邮箱:zs@huuc.edu.cn(邮件主题注明:第二学位报名+姓名。压缩包名称修改为报考专业+姓名。)逾期发送报名邮件的,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申请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
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需要提供扫描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①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④本科成绩单(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大学
⑥
3.资格审查:
学校将于6月12日在
4.招生考试:
学校将于6月13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拟录取公示:
学校将于6月14日在
6.信息采集:
被
五、录取办法
1.考试将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由教务处、学生处、
2.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
3.学校将于6月19日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审核。
4.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持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包括初选、评委确定、面试和录取等环节。
六、培养与管理
1.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关要求,制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和教学安排。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6.学生学费收费方式按学年制收取,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7.学生享受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资助政策。
七、其他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学校
3.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和考核不收取费用,但
4.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
5.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
6.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学校网址:http://www.huuc.edu.cn/
招办网址:http://zs.huuc.edu.cn/
咨询电话:0375-2089092
电子邮箱:zs@huuc.edu.cn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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