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要求,做好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学 制:2年
第六条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
第九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
学校设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教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一)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现实表现良好。
(二)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河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河南省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试成绩
(一)普通类专升本考生
考试成绩达到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参加综合考察的结果由各联合考察组确定后,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按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
第二十一条 身体条件: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要求,统一组织录取。普通类专升本考生:按照该专业上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
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
录通知书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
第二十四条 其它说明
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文科类专业15000元/年,理科类专业1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18000元/年。
(二)住宿费: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
(二)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2000元/人/年,助学金1000元/人/年。
(三)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办理“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办理入学手续,根据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五)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八条对于以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
第三十条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8665000686650007
学校网址: http://www.zzife.edu.cn/
E-mail :zzcjzsb@zzife.edu.cn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