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
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现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云塘校区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金盆岭校区为法定住所,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五条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081006T | 2年 | 15 | ||
081901 | 2年 | 5 | ||
081301 | 2年 | 20 | ||
080203 | 2年 | 20 |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免试范围
第六条符合《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 (类) 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七条我校免试录取范围:
1.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符合《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招生条件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2.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至2024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免试生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招考前完成。
第四章 考 试
第八条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为高等数学和大学
第九条2024年专升本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大学
考试分值:公共科目满分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200分,总分满分500分。
特别提示:考生可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了解有关考试要求和打印准考证,具体信息请关注平台通知。
第十条考试地点:
第十一条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结束后10天内,学校将专业综合科目考生成绩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学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将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考生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300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高等数学、大学
第十三条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 10 个百分点。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则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采取“进一法”进行计算。
第十四条 我校对通过免试生资格审核的学生组织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方案另行公布),根据免试生计划,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专升本录取程序参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进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我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
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与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将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年报考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新生入学体检要求执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八条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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