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一)学院名称:
(二)学院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院概况:
建院以来,汇华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具有我院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七)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位名称 | 考试类别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120 | 二年 | 文史 | 10000 | ||
2 | 60 | 二年 | 文史 | 10000 |
第四章 录 取
第五条 学院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
第六条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院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七条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其 它
第八条 学院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按照我院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国家和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十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关注学院招生和录取工作进程: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zhaosheng/
招办邮箱:hhzsjyc@163.com
咨询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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