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一条 学校层次、类型
1.学校全称: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制:三年
5.颁发学历证书学校: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7.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第二条 学校概况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9年高职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高职招考工作,贯彻相关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凡属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执行和监督、检查。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以及招生宣传、网上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具体工作。
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监察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95-22900162。
第五条 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一)面向高中毕业生
1.考生投档分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后,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方式录取。
2.报考
3.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
1.凡报考面向中职招生各专业(除
2.报考
3.考生投档分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方式录取。
4.报考
5.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三)有关事项
凡被我校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2019年普通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凡被我校高职招考录取的中职毕业生不得转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学校以
第六条 体检
考生须参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 新生入学
我校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其入学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间相同。
第八条 待遇
通过我校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收取、学历文凭颁发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学生相同,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
第九条 收费
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高职高专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住宿费严格按泉州市物价局的规定收取,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违规处理
1.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招生监察组实施监督,并同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发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招考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高职招考录取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章程由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联系部门:
邮政编码:362000
咨询电话:0595—22900077、220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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