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9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对未报到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联系电话:0591-8374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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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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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级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名单.xls】已下载244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9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对未报到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联系电话:0591-8374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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