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0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此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
二、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
3、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20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纪检委员为组长的
3.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录取成绩依据
(1)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
(2)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2020年1月学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次学考因缺考等无考试成绩的普高考生,认可后一次的考试成绩;对于违纪作弊的,成绩为零分。对于2016级及之前休学或留级的,选取会考成绩和学考成绩中较高的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因听力残疾等原因学考免考外语听力的,其外语科目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3)对于学籍从外省转入、未参加我省相关科目学考的,认可其在外省的学考原始分成绩(如卷面分值不一致,则折算成与我省学考成绩相同分值)。
八、录取规则
(1)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考生录取按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福建省教育厅划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招生计划调整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5)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九、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政策为准。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将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照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报考代码以《2020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布为准。
十二、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进行。
十三、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学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
十四、我院制定了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国家级奖助学金:按国家国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两档)、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500元(特别困难)、2800元(一般困难)。
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社会团体(个人)奖助学金:北美校友奖学金、林文镜慈善
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据相应程序向学校申请减、免、缓缴学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通过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的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
十五、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nwomen.com/zsinfo/zs/
招生咨询电话:0591-87429966
招生咨询QQ:707406393
监察电话:0591-87429986
十六、本章程由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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