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的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此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
二、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学院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
3、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21年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的
3.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投档录取
(一)面向高中生
(1)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2)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2020年1月学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学籍从外省转入,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63号)文件执行。
(二)面向中职生
(1)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
(2)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考生录取按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九、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政策为准。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将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照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报考代码以《2021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布为准。
十二、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进行。
十三、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学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
十四、我院制定了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特别困难4500元/学年,困难28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社会团体或个人奖助学金:福建宏利
十五、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nwomen.com/zsinfo/zs/
招生咨询电话:0591-87429966 87429099
招生咨询QQ:707406393
招生就业处传真:0591-87429966
监察电话:0591-87429986
十六、本章程由
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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