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学校全称:
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个学科门类。专任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与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率先设立了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
学校深入推进
学校持续扩大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24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国际合作方面,与CI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
第三章 报名资格、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报名资格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 2024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 成 绩 招 收 台 湾 高 中 毕 业 生 系 统 (网 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 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 | 授予学位 | 招生科类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 |
1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2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3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4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5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6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7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8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9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10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5200 | |
11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4800 | |
12 | 文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4800 | |
13 | 文学学士学位 | 文理科兼招 | 本科 | 四年 | 4800 |
(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第七条2024年学校面向台湾地区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八条我校将在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申请材料,并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九条2024年5月15日前我校会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请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录取的新生持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
第十五条招生信息获取途径
学校网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086-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本简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