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主要有以下3类。
★加分投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得累加)。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加5分投档:
● 在2015年1月1日前,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
●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加10分投档:
● 重庆市
★优先投档或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
●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者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散居在汉族
★降分录取条件★
● 高校
● 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 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我市2017普通高考科目及分值★

★各类招生志愿设置★
● 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国家贫困
● 普通高校艺术类设艺术提前本科批(未作来源计划院校)、艺术本科批A段、艺术本科批B段、艺术高职专科批。(更多志愿设置,请查看《重庆2017考生必读》)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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