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学校代码:14069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
1.(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在北碚校区就读的专业有: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箭滨二路1126号,在巴南校区就读的专业有: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第三章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院2021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4个省(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4098名。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院严格遵循各省(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男女生比例: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
5.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
报考我院
报考我院
报考我院
第五章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资助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院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重要声明: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
招生电话:023-68315865
招生网址:http://z.cqyu.edu.cn
电子邮件:cqyzsb@qq.com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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