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19〕1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0号)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
学习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新一村2号
重庆市万州区和平路49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6人,其中专任
第三章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报考条件:
(一)下列考生可以报考: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二)下列考生不得报考: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见学院官网,如下表: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退役军人 在职人员 | 7000 | 见学校 官网 | |||
5800 | |||||
人力资管理 | 5800 | ||||
5800 | |||||
6000 | |||||
5800 | |||||
5800 | |||||
7500 | |||||
移动通信技术 | 7200 | ||||
6500 | |||||
6000 | |||||
6500 | |||||
6500 | |||||
9200 | |||||
6000 | |||||
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8月19日—9月13日,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9月27日—28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2.10月14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月30日—31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二)报名地点: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见附件)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同步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考试安排:考试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统筹管理下,由我院单独组织、单独考试。考试内容为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为职业适应性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天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cqy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录取办法: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cqyu.edu.cn/)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学历待遇、教学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教学管理:我院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
第二十二条学历性质: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
第二十三条助学保障: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我院设有完善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综合奖学金600-1200元/年;学费减免按照标准学费的100%、80%、50%予以减免;特殊困难补助一般为200-10000元不等;勤工助学依照临时岗或固定岗按月计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享受国家、地方等其他困难帮扶、服兵役政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条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
招生电话:023-68315865
学校网址:http://www.cq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jc.cqyu.edu.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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