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跨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简介: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的考试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
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在广西单独招生专业42个,招生计划8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收对象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1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80 | 6200 | |
2 | 6200 | |||
3 | 6200 | |||
4 | 6200 | |||
5 | 6200 | |||
6 | 6200 | |||
7 | 6200 | |||
8 | 6200 | |||
9 | 6200 | |||
10 | 6200 | |||
11 | 6200 | |||
12 | 6200 | |||
13 | 6200 | |||
14 | 8000 | |||
15 | 8000 | |||
16 | 8000 | |||
17 | 8000 | |||
18 | 8000 | |||
19 | 7300 | |||
20 | 7300 | |||
21 | 8000 | |||
22 | 8000 | |||
23 | 8000 | |||
24 | 8000 | |||
25 | 8000 | |||
26 | 6200 | |||
27 | 7300 | |||
28 | 6200 | |||
29 | 6200 | |||
30 | 6200 | |||
31 | 7300 | |||
32 | 6200 | |||
33 | 6200 | |||
34 | 6200 | |||
35 | 6200 | |||
36 | 6200 | |||
37 | 10000 | |||
38 | 7300 | |||
39 | 6200 | |||
40 | 6200 | |||
41 | 8000 | |||
42 | 7300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第五章招生对象、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通过2023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报名方式
1.报名
考生于2023年3月15日9:00—3月24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进入“单招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记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缴费
考生于3月27日10:00—3月31日12:00,进入“单招系统”按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人(如考生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
3.印准考证
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3日10:00起,进入“单招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考试办法、成绩公布及复核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工作在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分为“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
1.文化素质考试:使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
等级 | A | B | C | D |
折算分值 | 100 | 80 | 60 | 30 |
2.职业技能
(二)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3年4月8日 | 9:00-12:00 | 职业技能 |
考试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区,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3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我校于2023年5月5日前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信息和成绩。
第七章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及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3年5月5日10:00—8日10:00。
(二)填报方式
已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于填报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我校高职单招录取,另我校在广西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请考生认真填报。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将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2023年5月10日—1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填的一、二、三、四志愿依次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
第十九条结果查询
2023年5月17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2023年5月22日前,我校在招生网(https://zs.cqc.edu.cn)公示录取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第八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及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习、生活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第二十一条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二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6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电子邮箱: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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