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重庆文理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对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1. 公示时间为: 2021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我校纪检监察室:023-49891717或招生办公室:023-49891969。
2.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专项测形式、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