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
1.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我校招生就业处:023-49891969。
2.我校将于7月10日举行第二学士学位专项
2023年7月3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
1.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我校招生就业处:023-49891969。
2.我校将于7月10日举行第二学士学位专项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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