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
一、考试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10日 9:00-11:00。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地点:
二、考试内容
1.考试内容:专业综合
2.参考范围: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候考,把证件放在考桌左上方备查。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领到试卷后,请在答题前先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重页、漏题等现象,如有请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但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其它要求。
四、考试纪律与监督
考生应诚信考试,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参加考试。如考生不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
五、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023-49891968
2.各专业咨询电话
2023年7月4日
高招云直播